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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要求灯具3C认证将依据新标准 |
日期:200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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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依据《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国家认监委日前发布公告,公布了水族箱灯具等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
据介绍,特殊要求水族箱灯具、特殊要求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特殊要求地面嵌入式灯具、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特殊要求嵌入式灯具、特殊要求可移式通用灯具相关新版标准已经颁布并将于2010年2月1日实施。据此,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照明电器》规定的检测标准将转换和增加为新版标准,自2010年2月1日起实施。 对于水族箱灯具、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和地面嵌入式灯具产品, 2010年2月1日前,申请人可按照新版标准申请认证或者仍按原标准申请认证;2010年2月1日起,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采用新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标准认证证书。对于上述3种产品外的其他灯具产品,2010年2月1日前,申请人可按照新版标准申请认证或者仍按旧版标准申请认证;2010年2月1日起,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采用新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标准认证证书。 对于已按旧标准获证的灯具产品,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2011年2月1日前完成新标准证书的转换工作;2011年5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撤销相应认证证书。同时,为了简化程序,方便企业,避免多次换证,本着申请人自愿的原则,上述证书转换申请可与GB7000.1-2007标准换版申请及GB17743-2007标准换版申请合并进行。 对于2010年2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来源:《中国质量报》(记者丁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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