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入侵物种一旦形成优势种群,将不断排挤本地物种并最终导致本地物种灭绝,破坏生物多样性,使物种单一化;更甚者,将导致生态系统的物种组成和结构发生改变,最终彻底破坏整 个生态系统 目前入侵我国的外来生物有400多种,其中危害较大的有100余种。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公布的全球100种最具威胁的外来物种中,我国就有50余种。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至少有1000亿元人民币。 生物入侵触目惊心 不久前,87个北京市民因为食用凉拌螺肉而感染上“广州管圆线虫病”的消息被媒体广泛报道之后,福寿螺在短时间内“名声大振”。根据媒体的调查,福寿螺现已在各地的水产市场基本绝迹。 就在人们关注因福寿螺而揭开的有关食品安全漏洞时,专家们却更为担心福寿螺这个来自南美洲的外来物种可能引起的生态灾难,而福寿螺事件只是外来物种入侵的冰山一角。随着中国的大门日益开放,外来物种入侵给中国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 据农业部的统计,近年来入侵我国的外来生物正呈现出传入数量增多、传入频率加快、蔓延范围扩大、发生危害加剧、经济损失加重等不良趋势。近10年来,新入侵我国的外来入侵生物达20余种以上。我国已经成为遭受外来入侵生物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辽阔的地域使我国容易遭受入侵物种的侵害,来自世界各地的大多数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外来物种都可能在我国找到合适的栖息地。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几乎所有的生态系统——森林、农业区、水域、湿地、草地、城市居民区等,都可见到外来物种入侵的现象,其中以水生生态系统的情况最为严重。 目前我国大约已有37个外来入侵动物种,90个外来入侵植物种。外来入侵物种已经对我国的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社会经济造成了相当大的危害。像松材线虫等森林入侵虫每年严重发生与危害的面积约在150万公顷左右;稻田象甲、美洲斑潜蝇等入侵害虫,近年来每年严重发生的面积达到140万-160万公顷。 外来入侵生物对农业、林业等相关产业产生着深远的负面影响。一些入侵物种还是新疾病的病源,直接威胁人类健康。外来入侵物种一旦形成优势种群,将不断排挤本地物种并最终导致本地物种灭绝,破坏生物多样性,使物种单一化;更甚者,将导致生态系统的物种组成和结构发生改变,最终彻底破坏整个生态系统。 不速之客从何而来 中国科学院的一位专家指出,外来物种有三种入侵途径:有意识引进、无意识引进和自然入侵。而在我国,50%的外来入侵植物是作为有用植物而引进的,25%的外来入侵动物是有意引进的。 在我国,这三种形式中最值得警惕和重视的是“有意引进”。因为这些引进在短时期内可以为一些经济团体带来一定的经济或其他效应,引进者的积极性高。 目前我国已有的120多个外来入侵物种,大约有50%是有意引进后扩散成灾的。在引进这些外来物种时,有些是未经批准非法引进,有些是没有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引狼入室。 比如,水葫芦于1901年作为一种花卉引入我国,上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作为猪饲料推广种植,后转为野生,最终出现今天的不可收拾的局面:水葫芦在我国广大水域所向披靡,如入无人之境,特别是在我国南方诸省危害严重。原产南美洲的这种观赏植物,已经在中华大地上泛滥成灾。 数据表明,我国广东、云南、浙江、福建等地每年都要人工打捞水葫芦,仅此一项的开支就超过一亿元。 再如食人鱼,由于中国没有,一些人引进了供人观赏,销售和观赏门票会为这些个人或团体带来丰厚的利润,于是有人就不经批准引进、繁殖、销售食人鱼。 食人鱼(俗称食人鲳)原产亚马逊河流域,因其娇小美丽,在我国作为观赏鱼从巴西、香港等地引进,分散在水族馆、公园和观赏鱼市场。其价格每条20元-100元不等,高的可达300元。 “食人鱼生性凶残”。北京海洋馆一位工作人员描绘了食人鱼的“行凶”过程:一条2斤多重的鲜活草鱼一被放进食人鱼展馆,就开始惊慌逃窜。刚开始有两三条食人鱼追咬草鱼的尾巴,草鱼受伤游不动了,食人鱼就开始咬鱼肚子。紧接着,上百条食人鱼蜂拥而至,草鱼身子还没沉到箱底,就只剩一个骨架了。“整个过程只有2分种。” 而10多年前,正是一些福寿螺养殖户的放生给东南沿海多个省市造成了长达数年的严重生态灾害。上世纪80年代,我国广东等省的养殖户开始从国外引进福寿螺,后来因为市场回报太小,一些养殖户将福寿螺放生。不料由于没有天敌,再加上繁殖能力惊人,福寿螺迅速侵占了广东、广西、福建、上海、江苏等地。刚孵化不久的小螺就能啃食水稻等水生植物,尤喜幼嫩的秧苗。据媒体报道,今年广西250万亩农田遭受福寿螺袭击。8月初,广西发动24万多人参与灭螺战。经过一个月的灭螺,才初步控制了福寿螺灾害。据当地植保部门介绍,目前部分田间公共地带的水沟、池塘边等福寿螺的繁衍滋生地,还没有得到及时治理,福寿螺仍会随流水进入农田为害。 福寿螺是国家环保总局所列的16种“危害最大的外来物种”之一,类似福寿螺这样的外来动物还有很多。比如小龙虾、牛蛙、以及外形可爱被当作宠物的巴西龟等等。 健全法制刻不容缓 外来生物入侵问题引起了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早在两年前,由农业部牵头,经过中国、英国、美国等6个国家、3个国际组织等专家的探讨,发布了《中国外来生物入侵预防与管理的国家发展策略行动框架报告》。该报告确立了未来10年的总体目标。 据了解,我国已经建立由农业部等多个相关部门参加的全国外来生物防治协作组,成立了外来物种管理办公室。 据悉,国家环保总局、中科院等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着手建立外来物种引入风险评估体系,以防止外来有害物种进入我国。今后,所有的外来物种引入前都必须进行生态风险评估。 国家环保总局自然保护司生态处处长崔书红认为,一个国家生物多样性的丰富程度和保护水平已成为综合国力和国家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体现,外来生物入侵已成为破坏生物多样性的主要杀手之一,“如果生物多样性丧失,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将会落空。” 如今,国家林业局已在全国建立了500多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防范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有关部门还将加强基础研究和早期预警工作,编制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名单,并严格控制新物种的引进,防止发生新的生物入侵。 但由于外来入侵生物问题牵涉到多个部门,中央政府出台的政策经常没有被真正落实。 目前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与生物入侵有关的只有相关检疫法,这些法律对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缺乏健全而有力的规定。 由于认识到一个国家孤立的行动无法控制所有可能引入入侵物种的行为,我国也相继加入了包括生物多样性公约(CBD)等在内的一些重要的国际或地区协议和机构。全球入侵种项目(GISP)还建立了全球数据库,以收集入侵种的相关信息。但由于各公约或机构所使用的术语多有分歧,所涉及的外来入侵的范围又多受具体公约目的的限制,主要针对于对经济、人类生活以及健康或食物安全造成危害的动植物,而鲜有涉及对生态系统功能的威胁,特别是缺乏对于外来入侵淡水水生物种有约束力的条款,因此这些国际性措施并不足以有效地阻止和对抗外来入侵物种。对此,我国必须加强和完善本国法律体系,强化我国的履约能力,促进国际间的信息共享及国家或地方政府协调与管理能力的建设。 值得欣喜的是,有关部门正在起草“外来物种环境安全管理办法”,其立法目的是:预防外来物种入侵,清除外来物种入侵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维护我国的生态安全。 该办法草案中提出,首先建立起一个外来入侵物种名录。按照物种对生态环境的危害程度,国家对外来入侵物种的环境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根据物种的危害等级,在对外来物种引进的申请、风险防范、引进过程监控等方面,制定不同的措施,并要求职能部门对我国境内的外来入侵物种提供信息交流,及时控制和清除,当然也有行政处罚的条款。 此外,经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早已生效。该法在第64条第1款中增加了一项内容,即“从境外引进生物物种资源应当依法进行登记或者审批,并采取相应安全控制措施。”这是自食人鱼事件后,我国为防范境外物种对生态安全造成威胁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还有专家认为,单一的农业、渔业、林业、海洋部门难以担负起综合研究和监督管理职能。因此,当务之急是成立由环保部门牵头、多部门协作的专门机构,制定外来物种入侵防治计划,尽快展开相关工作。 作者:/吴越人 《经济》 |